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2025年05月08日 | 星期四

2025年5月8日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永宁县院 > 权威发布 > 正文
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汤新华涉嫌受贿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
2018-06-29    来源:高检网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18-06-29

   2018625日,湖南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、省工商联原党组书记汤新华(正厅级)涉嫌受贿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,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    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汤新华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汤新华,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。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:被告人汤新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之便,为请托人谋取利益,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共同收受请托人财物,数额巨大;其财产、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,差额特别巨大,不能说明来源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【编辑】:
【来源】:高检网